服務條款

v1.0 · 最後更新:2026-05-26 · 草案版本,仍將定期更新與經法務複核


歡迎使用思念道(Sinian Dao;以下稱「本服務」)。當您註冊或使用本服務,即表示您已詳閱、瞭解並同意遵守 本條款全部內容。我們設計本條款的原則是:每一條限制您的條款,都對應一條保障您的條款

1. 服務內容

本服務為數位紀念與修持平台,主要功能:

  • ·建立數位牌位、紀念館、思念牆
  • ·修持三步驟(靜心 / 誦念 / 迴向)與心境成長系統
  • ·雲端法會、共修迴向、社群修持心得
  • ·家族成員邀請與共享紀念空間
  • ·AI 紀念文/紀念短影音生成(依方案)
  • ·靈石儲值與訂閱方案

2. 帳號規則

  • ·您須以真實身分註冊,並對帳號內所有活動負完全責任。
  • ·一人僅得建立一個帳號;多重身分綁定(Google / LINE / Apple / 手機)係便利登入,並非允許多帳號。
  • ·若帳號連續 12 個月未登入且無有效訂閱,我們得寄信通知後合理時間內回收帳號。
  • ·您可隨時於「我的 → 帳號設定」啟動 30 天冷卻刪除;冷卻期內任何登入即取消刪除。

3. 訂閱方案、靈石與付款

  • ·方案分為免費 / 月訂閱 NT$399 / 年訂閱 NT$1,490;功能差異於 /pricing 頁面詳列。
  • ·訂閱期間您可隨時於「我的」取消,已支付之當期費用不退;下一期不會再扣款。
  • ·靈石為服務內虛擬點數,可透過 ECPay 儲值或於修持中累積;靈石本身不可轉換為現金。
  • ·訂閱結束時,您原有的內容(牌位、相片、紀念文)仍會保留;超出免費方案上限的部分將進入唯讀狀態,重新訂閱即恢復。
  • ·所有付款由綠界 ECPay 處理;發票將於付款成功後 5 個工作日內寄至註冊 email。

4. 內容權利

  • ·您上傳的所有紀念內容(相片、影片、生平、留言)— 著作權與所有相關權利仍歸您本人或您具備合法授權之原始權利人所有。
  • ·您授權本服務「最小必要範圍」之非專屬授權,僅為了在 App 內呈現給您本人與您主動邀請的家族成員,不延伸至任何商業或行銷用途。
  • ·若您要求刪除,我們在 7 個工作日內完成永久刪除(含備份循環中之最後一份);30 天帳號刪除冷卻適用同一標準。
  • ·AI 生成內容(如紀念文)的著作權歸屬依當地法律處理;本服務不主張權利。

5. BYOK Gemini API 金鑰(年訂閱用戶)

  • ·此功能為年訂閱用戶可選用之專屬功能;您須於 Google AI Studio 自行申請金鑰並貼入本服務。
  • ·影片生成所產生之 Google API 費用,由您自己的 Google 帳號直接計費;本服務不代收、不抽成。
  • ·您的金鑰僅儲存於您本人之資料列,僅本人可讀寫;他人與本服務營運成員皆無法存取。
  • ·您可隨時於「我的」移除金鑰;移除後將回退為本服務自帶之本地 Canvas 生成方案。

6. 禁止行為

使用本服務時,您不得:

  • ·上傳非您所有或未獲合法授權之內容。
  • ·上傳含色情、暴力、誹謗、種族/宗教歧視、違反公序良俗之內容。
  • ·冒用他人姓名建立紀念牌位(除有家屬合法授權)。
  • ·透過自動化工具進行批量註冊、爬取資料或干擾服務運作。
  • ·逆向工程、破解或繞過本服務之訂閱限制與付款機制。
  • ·利用家族邀請功能傳送商業廣告或不請自來的訊息。

違反者本服務得逕行下架相關內容、暫停或終止帳號;情節重大者並保留法律追訴權。

7. 服務之變更與終止

  • ·我們可能因技術維護、安全事件或法令要求暫停服務;非緊急性維護將提前 48 小時通知。
  • ·若本服務整體終止營運,將提前 90 日通知,並提供您完整的資料匯出工具;終止前已支付且未消耗之訂閱期間費用按比例退還。
  • ·即使服務終止,您過往的紀念內容仍將以您匯出之檔案形式保留於您本機。

8. 免責聲明

  • ·法會直播之佛光山音源由 YouTube 嵌入;若 YouTube 服務異常導致無法播放,非本服務責任。
  • ·AI 紀念文與迴向短語由 AI 模型生成,僅供參考;最終措辭由您決定。
  • ·本服務盡商業上合理努力維護系統可用性與資料安全,但不保證百分之百無中斷或無資料遺失。
  • ·我們對因不可抗力(天災、戰爭、政府命令、上游供應商重大事故)所致之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9. 賠償責任上限

在法律允許之最大範圍內,本服務對您之任何賠償責任,總額不超過您過去 12 個月內已實際支付給本服務之訂閱與儲值金額。 此上限不適用於因本服務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之損失。

10. 爭議處理與管轄

  • ·本條款依中華民國(台灣)法律解釋與適用。
  • ·如有爭議,雙方同意先以誠信方式協商;協商不成者,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若您為消費者保護法所稱之消費者,本條款不影響您依該法律享有之權利。

11. 條款修訂

本條款若有實質變更(影響您權利義務之內容),將於變更生效前 7 日於本頁與您 Email 通知, 並提供您於變更生效前取消訂閱/刪除帳號之權利。持續使用即視為同意更新後之版本。

12. 聯絡我們

對本條款有任何疑問或主張權利之請求:
· 於 App 內:「我的 → 客服 → 寫信給創辦人」
· Email:siyiyong@gmail.com(共同創辦人 思怡永)

※ 本文件為 v1.0 公開草案,將依用戶意見與法律顧問審查結果持續修訂。本條款與相關法律之強制規定衝突時,以法律規定為準。